描述

拍卖经营

拍卖流程

一、 拍卖总则: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价高者得,采用拍卖形式处理资产的好处是:多人竞争时会比底价高出很多,所有拍高部分全部为产权方收取,实现资产利益最大化。

二、 议定底价:底价由产权方决定,有两种定价方法:①各付各税,采取此方法底价可以定高一些。②所在税费全部由买方负责,公司(企事业单位)的房产过户税费相对比较高,一般都在40%以上[参考《企事业单位资产税费明细》]。因此用此方法定价建议定相对底些。

三、 委托:当产权方议定好底价后再与拍卖行签订《委托拍卖合同》,主要内容:①拍卖标的物名称、数量、保留价等。委托有效期为六个月,六个月内标的拍卖不出自动终止合同。②约定税费由谁支付。③按现状拍卖的,带租约的,说明租期、租金。委托方收拍卖款当日租金由买方收取。

四、  拍卖:拍卖行受委托后择日开拍卖会。拍卖前7天在报纸、公司网页、公告栏和标的物所在处发布公告或宣传。公告内容严格按照《拍卖法》规定发布,主要内容有:①拍卖时间、地的、标的物名称、数量、起拍价、保证金及交纳保证金的时间方式等。②拍卖清单内容:拍卖时间、地点、标的名称、数量、起拍价等及标的所有注意事项,包括:税费、租约、租金、成交后的成交款交收日期、标的移交时间等。(拍卖公告和清单都具有法律效力,是拍卖活动的组成部分)

五、 拍卖款项支付方式:拍卖款收取为拍卖成交之日起5天内收齐。收到买方的全部拍卖款后由拍卖行向委托方主支付成交价款的50%。接着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,当国土房管部门收件取得回执当日,拍卖行将余下50%全部支付给委托方,至此拍卖程序结束。

六、 委托方义务:①告知标的瑕疵,如:纠纷、证件、水、电等存的的问题。②书面告知原租户相关拍卖事宜并签收,确定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人。③协助办理过户手续。

七、 第一次拍卖未成功可进行第二次拍卖。如果两次都流拍即降价10%再进行下次公开拍卖。

附:拍卖流程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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